窮其辭理,小吏服罪
【原文】
北齊崔昂為度支尚書時,有肴藏小吏,因內臣投書告事,又別有飛書告事者,並付窮檢。昂言笑間成得其情,告者辭窮,並引誣狀。於是飛書遂絕。
鞫情之術,有證之以其跡者,宋文是也;有核之以辭者,崔昂是也。昂於鞫情,可謂精敏,然不過盡心研究以盤詰,使之辭窮,則其情得矣。誣告之禍,賴此而絕,其為功利,不亦溥哉!
【譯文】
北齊的崔昂做度支尚書的時候,有個肴藏署的小官吏,因為太監寫信揭發他有問題,就也寫匿名信上告揭發他的人,二人寫的匿名信一起送給崔昂進行徹底的檢驗。崔昂談笑間毫不費事地就都知道了他們的情況,兩個互相揭發的人也理屈辭窮,都承認了寫匿名信誣告對方的事實。從這件事以後就沒有人寫匿名信了。
查明案情的方法策略,有用文書筆跡來證明的,宋文帝劉義隆就是這一類的;有用上告狀詞來驗證的,崔昂就是這一類的。崔昂在查明案情方麵可以算是精明敏捷了,然而不過盡心盡意,深入研究,反複盤問追查,使上告者理屈詞窮,因而實情就能查出來了。編造材料誣告他人的禍患,依靠這種方法就絕跡了,它的功利不也夠廣大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