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貧窮成了一切犯罪的根源
子曰:“道其不行矣夫。”
(右第五章)
【譯文】孔子說:“這個道路大概不行了。”
【說明】既然孔子提倡的是中庸之道,那麽,這個中庸之道看來是行不通了。為什麽中庸之道會行不通了呢?這就是私有製促使的人們的需要和需求的過度和過分。貧富差距的拉大,使富的越來越富,窮的則越來越窮;而民心離散,社會混亂,犯罪率增高,則是與上層統治者收括、剝削、掠奪人民的財富,以滿足自己的私欲有很大關係。貧富的兩極分化距離拉大,貧窮則成了一切犯罪的根源。究其實,犯罪的人並不僅僅是因為貧窮就去犯罪,而是想富裕卻得不到富裕,走正常的途徑,用正常的手段得不到富裕,也隻好用不正常的手段,走不正常的途徑使自己富裕。這就會違背一定的社會行為規範,於是就成為了犯罪。統治者走不正常的途徑,用不正常的手段獲取了財富,就是理所當然的,不可非議的。而老百姓走不正常的途徑,用不正常的手段獲取了財富則就是犯罪,就要治他們的罪,就要用刑罰來處理、懲罰他們。這說得過去嗎?所以老子說:“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,故去彼取此”,就是“愛民治國”的有所作為的好方法,而中庸之道其實也就是“愛民治國”的好方法。因為隻要統治者不貪不取,不為自己的私利,不為自己的私有財產著想,上行下效,人民也就會保持中庸之道了。
然而,正如老子所說的,“古之善為道者,非以明民,將以愚之。民之難治,以其智多。故以智治國,國之賊;不以智治國,國之福。”意思是說,人民之所以難以治理,就在於有很多所謂的智慧。所以,以智慧來治理國家,是國家的禍害;因為這個所謂的智慧,相比於宇宙大自然的智慧來說,仍然是愚昧的。所以,用愚昧的智慧來治理國家和人民,必定也是愚昧的,是有害的。因為統治者們自己在拚命地貪心不足、貪贓枉法,不守中庸之道,人民又怎麽會遵循中庸之道呢?所有的人都不遵循中庸之道,這個中庸之道也就很難實行了。這就是孔子和子思的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