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文新概念(二)

觸撫幸福

有一段日子,我把自己封閉在陰霾的角落裏,拒絕了任何人施予的陽光。那時快樂對我而言,是如此的遙遠。

也不知在黑暗中沉睡多久。

偶然讀到一個故事:有一位教師,教的是一群患有先天性殘疾的孩子。一次,她講到“幸福”這個詞時,為了讓孩子們能夠親身體驗到幸福。她把孩子們分成麵對麵的兩組,一組是失明的孩子,一組是聾啞的孩子。在他的引導下,失明的孩子說,最期盼的事是見到陽光;聾啞的孩子打著手語說,最渴望的事是聽到聲音。通過她的傳遞,兩組孩子互換了答案,於是,孩子們終於知道了什麽叫“幸福”。

看完它,我被震撼了!我是如此的幼稚嗬,總是在憂傷中細數著痛苦,卻不曾拾起那些被我遺落在身旁的幸福。我開始明白,母親的嘮叨,父親無言的愛,是如此的值得我去珍藏啊!

我仍記得,在那個微風佛麵的三月午後。和一個殘疾人作家談寫作時,我突然問他,你幸福嗎?他微笑著答道,恩。我驚愕,他說盡管在一次事故中自己幾乎成了一個植物人,但有母親偉大的愛,他不再絕望了,而是選擇叨筆寫作來活一生。

不知怎的,那天聽了他的話後我流淚了。他一個高位體截肢的人,在人生最燦爛的時候卻注定要在輪椅中度過,卻還那麽的熱愛的生活,擁抱幸福,怎能不令人感動呢?如今他咬破了多少根筆杆,終於寫完了十幾萬子的長篇小說《冰淩花開》,我真的堅信,他是最幸福的。

我突然想起一個朋友說過:我一直在戰鬥,縱然戰勝不了自己,可我仍會繼續。朋友是一個不幸的人,她小的時候就得了嚴重的病,卻還麵對著一個破碎的家庭,可她有夢想,不管病魔怎樣的摧殘,她仍舊為夢執著著。朋友說,其實她是幸福的,因為有朋友默默的陪伴,所以無論如何,她要快樂。

我不禁捫心自問,我一個健全的人,有著富足的生活,卻有什麽資格感慨不曾擁有幸福呢?

記得池莉在《收藏幸福》中寫道:“幸福到底有沒有?當然是有的。隻是幸福肯定沒有那麽的簡單和表淺,它直接與我們的心靈有關而與世俗的一切,與物質的一切沒有什麽必然的聯係。”是的,幸福需要我們用心去感悟,任何香車寶馬、功名利祿都替代不了它的神聖。

06年的高考,我敗北,無法踏進夢寐以求的象牙塔。但我沒再墮落了,而是坦然的選擇了複讀。是母親,讓我有勇氣告別了過去那個憂傷的自己,開始堅強的麵對人生中的風風雨雨。

以後的日子裏,我再沒寫疼痛的小說。在溫暖的陽光下,美麗的土地裏,我開始用心的去感受大自然的鳥語花香,感恩生活的多姿多采。

觸撫幸福吧,就像一首詩裏寫的:

我擁有一顆真心。一顆真心值多少錢不重要,

重要的是要想找到一生的幸福,我必須拿出我的真心。

一些人揮金如土,在虛情假意中醉生夢死,他們不敢談幸福,

隻談表麵的風光,隻談行屍走肉的活動。